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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替各位站在台上

他替各位站在台上

我是先看见那台缝纫机的。

黑白的画面,他坐在那儿,脚踩着踏板,手里推着一块料子,嘴上没停。他在说自己。说他小时候怎么进的戏曲学校,十岁,学老生,唱了五年,跑了。说他怎么去的广州,怎么开始做衣服,怎么回的北京。说的时候手上一直没停,针脚走得又密又直。他看镜头一眼,眼睛又低下去了。

这个片子叫《姑奶奶》,邱炯炯拍的,2010年。一百二十分钟,黑白,基本就是他一个人对着镜头说。没有旁白,没有专家解读,没有“让我们走近他的内心世界”。就是他,一台缝纫机,一个酒吧舞台,两个地方来回切。

他叫樊其辉。北京人,服装设计师。拿过兄弟杯银奖、益鑫泰杯金奖,去法国留过学,在清华挂过客座。他的工作室专门给一线女星做礼服——刘亦菲、范冰冰、梅婷,红毯上那些裙子,有几件是他缝的。廖一梅认识他,说他是她见过的最“柔软”的人,后来把他的东西写进了话剧《柔软》里。

但晚上他是另一个人。

不是“另一个人”,这个说法不对。他还是他,只是换了一身行头。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碧浪达夫人。踩着二十厘米的高跟鞋,戴着缀满白玫瑰的假发,脸上糊着厚厚的妆,在北京的酒吧里唱歌。唱完了跟台下贫嘴,有人给小费他就接,有人起哄他就怼回去。睫毛膏被汗冲花了,顺着脸颊往下淌,他也不擦。就那么挂着两道黑印子,继续唱。

这片子最让我受不了的地方是:它从来不把这事儿当成一个“秘密”来讲。没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没有“揭开面具”。他就是这样,白天缝礼服,晚上踩高跷。做衣服的他跟台上那个黑眼泪的他,是一个人。他自己不觉得这有什么需要解释的。

他在台上说的那句话,我反复听。

“我站在台上,我是替各位站在台上。”这句话以默片字幕形式,被黑底白字地印在 75 寸的电视屏幕上,压在我的脑子里,头皮发麻,整个意识瞬间被清空。我飘起来了,浮在屋顶上,低头看着那个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黑白的自己。

替各位。

台下坐着的那些人,有给他鼓掌的,有冲他吹口哨的,有往台上塞钱的。他们坐在暗处,他站在亮处。他们穿着正常的衣服,正常的表情,呲牙咧嘴地笑。他替他们穿着裙子,替他们踩着高跷,替他们把脸上的妆弄花。他替他们站在台上,被看见。

他还说过一句更糙的:“有谁会在乎,你是谁家的,是不是一个长着J8的女郎。”

话糙。但那个问句是真的。有谁在乎?他替所有人问了一遍,然后自己回答了:没人在乎。没人在乎你是谁家的孩子,没人在乎你裤裆里长的是什么。你爱穿什么穿什么,爱唱什么唱什么。

我做不到。

我在内蒙古,四线小城。这儿跟北京不一样。北京大,人多,你踩着你那二十厘米的高跟鞋走在三里屯,顶多有人多看你一眼,然后各走各的。这儿不行。这儿谁认识谁,谁家的孩子叫什么、他爸妈干什么、他结没结婚、有没有对象,全在一张嘴上。没有“有谁会在乎你是谁家的”。每个人都在乎,每个人都认识你。

所以我从小学会了“得体”。怎么笑,怎么跟人寒暄,怎么在饭局上敬酒的时候把杯沿压低半寸。有人讲了个荤段子,全桌在笑,我也笑。那个笑调用的是记忆中的公式结果,嘴角的弧度刚好合群,不扎眼。我练了三十多年,练到不用算了,脸自己就会动。我的脸是一块显示屏,三十年来只播放别人想看的频道。

他不用算。他的笑就是他的笑,他的眼泪就是他的眼泪。他的脸上只有一个频道。

他年轻的时候去广州闯。在片子里他说,当时的理想是当一个“妓女”。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不羞耻,也不得意,就那么说了,跟说“我想开个裁缝铺”一个语气。后来他真去了那些地方——公园,浴室,那些圈子里的人都知道的去处。他讲这些的时候也是没有语气,像在报菜名。

再后来他得了性病。他开始在屋里念《心经》。每天念,反复念。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他在镜头前念了一段,就是念,念完了接着说别的。好像那段时间他需要抓住一个什么东西——一个节奏,一个每天重复的、确定的节奏。跟踩缝纫机一样,手脚有事干,心就不至于散掉。

我一直在想一个词:精神自洽,这个词太文绉绉了,放在他身上不合适。他不是什么“精神自洽”,他明显根本就没分裂过。从戏校跑出来那天起,他就是他自己。后来做衣服是他,踩高跷也是他。得性病是他,念心经也是他。他从来没把自己劈成两半,说“这一半是白天的我,那一半是晚上的我,你们别搞混了”。

他是一整个儿的。

我做不到一整个儿。我把自己归档了三十年。叠好的是什么?是遇到一个男人,多瞅了一眼,我就得赶紧把目光收回来;在KTV里想点一首歌,手在屏幕上停了两秒,划过去了;话到嘴边拐了个弯儿,变成“最近挺好的”。我把它们叠成小方块,塞进柜子最深处,上面压着“得体”和“稳重”。压了三十年,折痕太深了,展不平了。

片子里有一场,他在酒吧唱《我只在乎你》。嗓子是哑的,调也不准,但唱得极认真。舞台上的光打在他脸上,妆厚得像面具。但唱着唱着,那个面具就松了——松了。台下观众很安静,很认真,像一个小孩在没人的时候偷偷穿他妈的口红,被看见了,不跑,也不笑,就那么看着你。

他2010年走的,十月,在家里。片子拍完没多久。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走,也不想把他的死变成某种符号——什么“燃烧殆尽”,什么“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不是符号,他就是一个具体的人,一米七几的个子,北京男人,脚上踩着二十厘米的鞋,脸上挂着两道冲花了的黑印子。人死了就是死了。

但我忍不住想那个时刻,他把话说完了,然后就走了。像一个人把抽屉关上了。里面的东西都摆好了,一件一件,齐整整的,然后他站起来,把灯关了。也许那一百二十分钟里他说的,就是他想说的全部。对着镜头,对着世界,和台下所有坐在暗处的人。

他替各位站在台上,把话说完了。

我在夜里写了这些字。外头风大,从窗户缝里灌进来。我想起他坐在缝纫机前面的样子,低着头,脚踩着踏板,哒哒哒哒,那块料子在手底下往前走。他缝了一辈子衣服。给明星缝,给酒吧缝,给自己缝,他把针脚和自己缝在了一起。

我想着他踩二十厘米高跟鞋站在真武庙酒吧舞台上的样子。摇摇晃晃,就不脱,二十厘米。他穿着它唱歌、贫嘴、接小费、翻白眼,他穿着二十厘米的高度活了一辈子。

我想着那两道黑眼泪。不擦,就那么淌下来,他让它们就那么淌着,挂着,让他们看。

我不需要“理解”他,也不需要“学习”他。我只需要记住,有这么个人,这么活过。一整个儿的,不劈,不藏。哪怕这个世界装不下他这一整个儿的活法儿,他也那么活过了。

姑奶奶,他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儿。北京话里,姑奶奶是家里辈分最高的老太太。活了一辈子,什么都见过了,谁的面子也不给了。想说什么说什么,想穿什么穿什么。

他四十二岁就活成了姑奶奶。

我五十了,写完了这些字,准备去冲个热水澡,水要调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