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图:水墨·竹简与石——两个文明的书写载体,一个留下了词,一个只留下了痕迹。(AI 插图)
对读·第二篇
这一篇说的是名字。上一篇谈的是审判——两边都绕开了“这件事本身”去做道德评判,靶心完全不同。这一篇退回到更基础的一层:希腊人给男人之间的爱起了一个词 paiderastia,我们这边从头到尾没有。名字的有无,决定了这件事能不能被“想”、被讨论、被哲学化。
我是中国人,写这些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我这片土地上曾经有过的那些人,他们没有名字,只在史书里留下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故事。我没法假装中立,我读希腊材料的时候是带着一个中国人的困惑去读的——为什么他们那边有一个词,我们这边什么都没有。这个困惑是我写这一整个系列的起点,也是我没法回避的立场。下面所有的引文我都尽量给出出处,查不到的我会明说,拿不准的地方我标出来,不替古人把话讲圆。
一、雅典法庭上,一个词被反复念出来
公元前346年,雅典有个叫埃斯基涅斯的人站上法庭,要告一个叫提马尔霍斯的人。这场官司的演说词留到了今天,题目叫《驳提马尔霍斯》。它难得的地方在于,它不是一个哲学家在书斋里空想,它是一个真的在法庭上、当着几百个雅典公民、为了把对方钉死而说出来的话,里面用的每一个词,都是当时雅典人日常听得懂、认得出的。
埃斯基涅斯在演说里反复用到一个词:paiderastia。这个词是拼出来的,pais 是少年,erastes 是爱者,合起来就是“成年男子对少年的爱慕”这样一种关系。它不是某个具体的人的名字,也不是某个具体动作的名字,它是一个类别,一个能装下一整类事情的词。而且这个词是有配套零件的——爱的那一方叫 erastes,被爱的那个少年叫 eromenos,有时候也叫 paidika,一整套角色分工,谁是谁,站在什么位置,一目了然。
更要紧的是,这个词进得了严肃的场合。它出现在法庭上,出现在柏拉图的对话里——《会饮》整篇就是一群雅典人轮流淌颂辞,讨论的正是这种爱到底是什么、高贵在哪儿。埃斯基涅斯在法庭上还专门替这个词说过一句几乎可以当座右铭的话:
“我所划的界线是这样:爱恋那些俊美而贞洁的人,是心地善良、灵魂高尚者的体验;而为金钱雇人、沉溺于放纵,则是淫荡无教养之人的行径。”
——埃斯基涅斯《驳提马尔霍斯》1.137,C.D. Adams 英译,Perseus 数字图书馆
你注意他在这里做的事:他在给一个词划定好坏的边界。“高尚的爱”是一种,“为钱卖身”是另一种,两种都还在 paiderastia 这个词能覆盖的范围里,他要争的是哪一种体面、哪一种下流。一个词能被人拿出来这样精细地区分内部的好坏,说明这个词在当时的雅典是活着的,是有分量的,是大家都认账的一个公共概念。
所以希腊这边的情况是这样的:这件事有名字,名字有零件,零件能进法律、进哲学、进一场你死我活的官司。
二、可就连希腊人自己,也一度不肯把话说出口
这里得赶紧补一句,免得把希腊想得太整齐。其实就连他们自己,给这件事起名字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还是那篇《驳提马尔霍斯》,埃斯基涅斯讲到荷马的时候说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说荷马史诗里到处都写着阿基琉斯和帕特罗克洛斯,两个人那种感情明摆着,可荷马偏偏——
“他虽在许多地方讲到帕特罗克洛斯与阿基琉斯,却隐藏他们的爱、避免给他们的友谊命名,因为他认为他们感情的极度伟大,对受教养的听众而言已昭然可见。”
——埃斯基涅斯《驳提马尔霍斯》1.142,同上出处
荷马不肯给这段感情起名字。埃斯基涅斯替他解释:不是不知道,是觉得这份感情太大了,大到一旦用一个词框住反而会把它说小,所以干脆留给听得懂的人自己去体会。
这个细节我特别喜欢,因为它把一件事挑明了:即便在有 paiderastia 这个词的希腊,“要不要给男人之间的感情命名”本身也是个问题,也有人犹豫,也有人觉得有些东西一说破就掉价。命名从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希腊人后来是起了名字,但他们起得很纠结,一边起一边还有人回头去读荷马的沉默。
记住这一点,等下讲中国的时候有用。
三、把桌子挪到先秦:一样的事,一个词都没有
现在把视线挪回差不多同一时期的中国。我说“差不多同一时期”不是含糊其辞,是真的对得上:柏拉图写《会饮》大约是公元前385年前后,埃斯基涅斯那场官司是公元前346年;而弥子瑕分桃的故事,主人公卫灵公在位是公元前534到前493年,龙阳君的故事传统上系在魏安釐王身上,那是公元前277到前243年——两边的时间几乎完全叠在一起。这不是谁影响了谁,这是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文明,在同一段几十年里,各自撞见了同一类事情。
我们这边撞见的是什么?是《韩非子·说难》里那个弥子瑕。他年轻时得卫灵公宠,有一次母亲病了,他假传命令开了国君的车赶回去,卫灵公非但没治罪,还夸他“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又一次陪国君逛果园,桃子吃了一半觉得甜,把剩下的递给卫灵公,卫灵公感动地说“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等到他年纪大了、宠爱淡了,同样这两件事被翻出来成了罪状——假传君命、拿吃剩的桃子给国君。韩非讲完这个故事,落点是一句话:
“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韩非子·说难》,维基文库
他的行为一点没变,从前被夸、后来获罪,变的只是君王对他的爱憎。
再看龙阳君。他陪魏王钓鱼,钓上来十几条却掉了眼泪,说自己就像那些先钓上来的小鱼,魏王一旦得了更大的,就要把自己丢掉。魏王听得心软,于是下令全国“有敢言美人者族”。原文里有一句话,是龙阳君形容自己的处境:“以臣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拂枕席”三个字,在先秦文本里是很少见的、直接指向床笫侍奉的说法。
——《战国策·魏策四》(即卷二十五),维基文库
这些故事,一个都不比希腊那边逊色,论情节的生动、论感情里那点卑微和算计,甚至更动人。可问题来了:讲完弥子瑕,讲完龙阳君,讲完安陵君,你手里攒下的是什么?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一段一段具体的事。你攒不下一个词。
先秦的字典里,没有一个词,是用来指“男人爱慕男人”这件事本身的。
四、我们有的,全是别的词
那先秦人用什么来谈这些事?我把能查到的都摊开看了一遍,发现他们手里的词,没有一个是给这件事本身命名的,全都是别的用途的词,被借来描述这件事。
第一类是权力的词。宠、嬖、幸。“嬖”字,《左传》里用得很多,隐公三年“嬖人之子也”,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的“外嬖”,定公十年“公嬖向魋”——它的意思是“得宠、被亲近”,可以用在男人身上,也可以用在女人身上,它描述的是一种从下往上、靠着讨人喜欢换来亲近的关系,压根不特指同性。“宠”“幸”也是一样,都是权力关系词,讲的是谁得了君王的恩遇。
第二类是审美的词。美、姣、色。《孟子·告子上》里说“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子都是个美男子,全天下都知道他好看;《晏子春秋》里那个偷看齐景公容貌的小官,被抓住了,自己招认说“窃姣公也”——我是私下里觉得您美、爱慕您。这些词讲的是“长得好看”和“觉得好看”,也不特指同性,一个男人欣赏另一个男人的容貌,和欣赏一个女人、欣赏一匹马、欣赏一件玉器,用的是同一批词。
你看出来问题了吗。希腊那边,paiderastia 是一个正面朝着“这件事本身”的词,它就是把“成年男子爱慕少年”这件事拎出来单独命名,然后围着它长出了 erastes、eromenos 一整套角色分工。而我们这边,所有相关的词,全都是侧着身子的——要么在讲权力(谁宠谁),要么在讲长相(谁美谁姣),没有一个是正面朝着“男人和男人之间这件事”本身去的。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判断。研究中国男同传统的美国学者韩献森(Bret Hinsch),在他那本《断袖之癖》(Passions of the Cut Sleeve)的开头就点破了:中国古代不会用一种“本质性的性取向身份”去界定一个人,而是用“分桃之爱”“男风”这样的说法,去描述一种喜好同性的行为、倾向和偏好现象。
——Hinsch《Passions of the Cut Sleev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p.7(此处转引自吴瑞元《古代中国同性情欲历史的研究回顾》,及中文维基百科“同性恋”条目脚注,两处逐字一致)
换句话说,“分桃”“龙阳”这些词,说的永远是“某君和某臣的那档子事”,是故事的名字、人的名字,从来不是一类事情的名字、一类人的名字。
五、第一个真正的类别词,晚了将近两百年
那中国什么时候才有了一个勉强能算“类别”的词?我查到最早的,是东汉班固《汉书·佞幸传》结尾那句赞语:
“柔曼之倾意,非独女德,盖亦有男色焉。”
——《汉书·佞幸传》(卷九十三)赞,维基文库
“男色”两个字,这是中国文献里我能查到的、最早把这件事往一个类别上靠的说法。可你得注意两点。第一,它出现在东汉,《汉书》成书大约在公元82到92年之间,距离先秦那批故事已经过去将近两百年。第二,就算到了这一步,“男色”也还不是一个独立的名词,它是被摆在“女德——男色”这样一个对仗里出来的,是为了凑一个“不只女人能以色侍人,男人也能”的修辞,它是一个对句里的下半句,不是一个可以单独拎出来用的概念。
至于我们今天张口就来的那些词,全都晚得离谱。“男风”“南风”是明代才盛行,《牡丹亭》《金瓶梅》里才见得到;“契兄弟”是明末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的福建风俗;而“同性恋”这三个字,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由日本转译进来的现代新词,学者桑梓兰考证它大约是在一九一〇到一九二〇年代进入中文的。
所以这条时间线拉出来是这样的:先秦,零,只有借来的权力词和审美词;东汉,“男色”,还是个对仗里的下半句;明代,“男风”;清末民国,“同性恋”。一个文明要给一件事起个像样的名字,中国这边走了两千多年。而希腊,在公元前四世纪的雅典法庭上,paiderastia 这个词已经被念得滚瓜烂熟了。
六、所以,起名字这件事到底意味着什么
讲到这儿,得把话说小心。很容易一激动就写成“希腊先进、中国落后”或者反过来“希腊压抑、中国宽容”,这两种都是把今天的心思硬塞回古人脑子里,都是投影,我都不要。
我想说的是一件更朴素的事:起不起名字,决定了这件事能不能被“想”。
希腊人给 paiderastia 起了名字,名字一旦立住,就有了可以被讨论、被立法、被哲学化的对象。所以柏拉图能拿它写一整篇《会饮》,讨论这种爱能不能从爱一个美的身体,一路上升到爱美本身;所以埃斯基涅斯能在法庭上争论它的哪一种形态是高尚的、哪一种是下流的。名字给了这件事一个“抓手”,让它从一堆散着的经验,变成了一个可以被反复拿捏、辩论、升华的题目。
先秦人没起名字,这件事就始终停在“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层面。它被记录,被利用——韩非拿弥子瑕来讲游说的风险,战国策士拿“以色交者,华落而爱渝”来讲依附君王的危险——偶尔也被同情一下,《晏子春秋》里晏子劝齐景公别杀那个爱慕他的小官,说“拒欲不道,恶爱不祥”,拒绝别人的爱慕是不厚道的,厌恶别人的爱慕是不吉利的。这是先秦文献里我能找到的、唯一一处正面替“男人爱慕男人”说句公道话的地方。可它也就到此为止了,是一句“不该杀”的人情判断,没有长成一个学说,没有被谁接着往下想。
一个有名字的文明,把这件事想成了哲学;一个没名字的文明,把这件事用成了权术教材。差别不在谁更开明,差别在于,有没有一个词,能让一群人围绕它把思想一点点垒起来。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希腊起了名字而先秦没有,是公共生活的构造不同,还是写这些事的文体不同(那边是颂辞、对话、法庭演说,这边是史传、谏书)——这是后面几篇要慢慢谈的。这一篇我只想先把最基础的这块砖摆稳:两边遇到的是同一件事,一边给它起了名字,一边只把它讲成了故事。
七、诚实的边界
有几件事我必须交代清楚,免得这一篇看着比它实际更笃定。
第一,荷马那句“隐藏他们的爱、避免命名”,是埃斯基涅斯在法庭上转述的,是公元前四世纪一个雅典人对更早的荷马的解读,不是荷马自己跳出来说的话。我们其实不知道荷马本人怎么想,我们只知道埃斯基涅斯希望当时的听众相信荷马是这么想的。
第二,先秦“没有类别词”这个结论,是就我这次能查到的传世文献而言的。我没能穷尽所有出土材料和后世辑佚的书,比如《说苑》《新序》里还有一些相关的章节,这次没来得及逐字核对。所以准确的说法是:在我核对过的主要先秦典籍里,没有找到这样一个词。“没查到”不等于“绝对没有”,这条线我不敢划死。
第三,“男色”算不算一个真正的类别词,是可以商量的。我倾向于说它是“最早的、还不成器的类别词”,因为它毕竟还赖在一个对仗句里。但这是我的判断,不是学界的定论。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红线:这一整篇里我没有、也不该用“同性恋者”“异性恋者”去称呼任何一个希腊人或先秦人。他们两边都没有这套二分法,paiderastia 不是“同性恋”,弥子瑕也不是“同性恋者”。我谈的自始至终是“这件事有没有被命名”,不是“这些人是什么身份”。把现代的身份词回填到古人身上,是这类文章最容易犯、也最不该犯的错。
这一篇说的是名字。下一篇我想说另一件更有意思的事:雅典法庭上,埃斯基涅斯拼命攻击提马尔霍斯,可你仔细读会发现,他攻击的从来不是“这个男人爱了另一个男人”,而是别的什么。差不多同一时期,中国的史官写佞幸列传,笔锋落下的地方,也和你想的不一样。两个文明,居然绕开了同一件事去道德审判。(见本系列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