鹉鹉

我的NAS里存着三份完全相同的档案。NAS一份,网盘一份,移动硬盘一份。十年了,一份都没丢过,一份都不能丢。丢任何一份对我来说都是不可宽恕的错误。那些档案里面有很多男人,照片、文字、声音、碎片。其中有一张半身照,穿着保安服的正面工作照,没戴眼镜,脸很清楚。
照片上的人叫林子。在土城公园,大家管他叫鹉鹉。
土城公园在中日友好医院北边,沿着绿化带长长的一条。九十年代中期,这个地方是北京出了名的据点。我是大三那年的夏天进去的。擦黑的傍晚,天还没全暗,蝉鸣从树上往下砸,一阵一阵的,混着浇过水的泥土腥气。我骑车瞎溜达进来的。说瞎溜达也不全对——进去没走两步就看出来了,那些男人看人的眼神不对,彼此之间有一种默契的游移。我凭自己的嗅觉判断出来了。把自行车停在坡下锁好,一个人走上了土坡。坡上的林子更密,光线更暗,人影在树与树之间晃动,偶尔有人蹲在路边抽烟,烟头的红光一闪一闪的。
鹉鹉就是在这片林子里凑上来的。
他三十三四岁,又瘦又小,一米六出头的样子。脸上最醒目的是一个巨大的鹰钩鼻子,鼻尖往下弯得厉害,把整张脸拉长了。因为瘦,眼窝深,眼睛就显得特别大,嘴也大,笑起来嘴角往两边扯。他戴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镜框几乎占了半张脸。后来有人给他起了外号叫鹉鹉,大鼻子大嘴大眼睛,瘦,整个人像一只站在书上的鸟儿。
他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哟~这是哪儿来的小孩儿啊,这么好看呐。”
说完还往我脸上捏了一把。手指凉凉的,骨节突出,捏的力度不轻不重,像捏一个怕碎的东西。我当时愣了一秒,没躲。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对一个不认识的学生,上来就捏脸。这个动作太直接了,直接到我还没来得及判断要不要反感,事情已经过去了。
从那天到我答应给他当朋友,过了大概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他一直撺掇我到园子里来。他在亚运村附近一家国营宾馆当保安,白班夜班倒着上,不上班的时间就泡在土城。我每天下午四点多下课,从花家地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往中日友好医院方向蹬,四十多分钟。中间穿过城中村的泥泞小路,车轱辘陷进泥里要使劲蹬才能拔出来,裤腿上溅了泥点子也顾不上,我也没退缩过,像是也有勇气去见他,有动力。他每次都在园子里等我,看见我来了就迎上来,拉着我的手往林子深处走,一边走一边说话。他的声音尖细,语速快,带着一种急切的、讨好的热情。
他请我吃饭。不是什么大馆子,就是路边的小饭馆。我爱吃土豆丝和溜肥肠,配米饭,有时候就一碗拉面也觉得很好。他每次都逗我笑,各种笑话,有的好笑有的不好笑,不好笑的时候他也自己先嘎嘎笑起来,鹰钩鼻子一抖一抖的,黑框眼镜往下滑,他就用食指往上推一下。他看我的时候眼神是定住的,不飘,就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怕我跑了。他看我的眼神,那个时候,我认为那就是爱情了吧。
有一次吃饭,他点了一盘溜肥肠,一盘土豆丝,两碗米饭。菜上来了,他把自己碗里的米饭拨了一半到我碗里。我说够了够了,他不听,又夹了一大筷子肥肠放到我碗上面。他自己就着土豆丝吃那半碗饭,吃得很快,嘴嚼得啪啪响。我看着他吃,忽然觉得这个画面有一种奇怪的安心感。一个小个子的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保安制服,在小饭馆的白炽灯下面,把自己碗里的饭拨给你。这件事太小了,小到当时我根本没在意。但三十年后我还记得那盏白炽灯的光,在他浓密的眉毛上,在他油亮的鹰钩鼻子上。
我偶尔会管他要三五十块钱的零花钱。买烟抽,买巧克力吃,他从来没给过脸色。他也没给我买过什么贵重的东西,都是些我需要的、自己买不起的。那个年代我不懂什么叫奢侈品,他大概也不懂。我们之间最贵的东西,除了后来那台游戏机,就是他花两千五给我买的那台摩托罗拉双排汉显寻呼机。华润寻呼台的,别在腰上,沉甸甸的,走路的时候在胯骨上磕来磕去。学校宿舍楼下有个投币式公用电话,在宿管老师值班室窗外。他打过几次,直到我告诉他每次宿管老师扯着嗓子在楼道里喊我名字,很难受,他就不打了。
我在土城里面走着,身材矮小的鹉鹉在我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我当时很得意。现在想起来,倒是没有羞愧,只是觉得当年很傻。不过话说回来,谁没有年轻的时候呢。想到这里,我也有点释然。
我们在土城里过了一年多。这一年多的日子像一条重复的河流——下午我骑车来,他在园子里等我,我们沿着那条走了无数遍的小路往林子深处走,找一张没人的石凳子坐下,他说话,我听。他说话的语速永远那么快,好像不赶紧说完我就会消失。有时候他讲笑话,有时候讲他上班的事——谁又跟他换班了,队长又骂谁了——都是些碎碎的事,我记不住,但我记得他说话的时候手指头一直在搓裤缝,好像那上面有什么搓不掉的东西。天黑了,我们就出去吃饭,吃完再回园子里坐一会儿。他有时候会从兜里掏出一包烟,自己点一根,给我点一根。我不太会抽,吸一口就呛,他就笑我,笑得嘎嘎的,隔着半个园子都能听见。
冬天的土城很冷。杨树掉光了叶子,林子变得疏朗,人也不如夏天多。我们就不怎么在林子里待了,直接去吃饭,吃完找个便宜的录像厅看港片。他看什么都笑,成龙打人他笑,周润发开枪他也笑,笑得肩膀一抖一振的,连带着旁边座位的我也跟着晃。那时候我从来没觉得这个日子有什么不对。一个三十多岁的保安,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大学生,在录像厅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肩膀挨着肩膀,看一部谁也记不住名字的港片。这个画面,在当时看来,就是日常。
后来他带我去过他家,两次。是他三番五次强烈要求,实在找不到可以住宿的小旅馆了——当时的北京,旅馆无论酒店还是招待所,登记入住只接待外地人,京籍身份证一概拒绝。找一家不那么严格的,真的很难。
他住在亚运村附近的一个老式苏式宿舍里,单位分的。三十平米左右,两居室。他和母亲住在一起。
推开门的第一感觉是昏暗。一切都是灰色的,只有客厅里的折叠椅和饭桌有颜色,那种老式家具特有的发黄的漆面。窗户很小,采光很差,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霉味,混着旧棉被和洗不掉的油烟气。没有阳台,只有公共走廊。家具旧,到处乱,也不太卫生。
他的房间六七平米,只能摆下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桌子。床单是蓝色格子的。那个年代最常见的学生宿舍标配床单,和我宿舍的床单一模一样。我低头看到那个格子的时候,心里吃惊了一下。我们俩,一个二十岁不到,一个三十三岁,睡在同一款床单上。
他主动带我去他妈妈的房间。他妈妈坐在床上,什么也没做。我说了一声阿姨好,她看了我一眼,算是回应。那个眼神里有一种东西,我当时没接住——说不上是敌意还是紧张,更像是一种放弃了以后的空洞。她看我的样子,像一个入侵她家的窃贼,随时要报警,但又知道报了也没用。
那天没留宿,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后来他又求了好几次。好言好语的,说了很多次。我都没答应。不是嫌他家条件差。我是真的不敢再面对那个女人的眼睛。我不知道再见她该说什么。我甚至不敢回忆她看我的那个眼神。我们可以找小旅馆,便宜的那种。我不想有人再像那个女人一样盯着我。永远不要。
但有一次实在没找到旅馆。那天已经很晚了,他几乎是哀求的语气。我就去了。
那一晚,他让我躺在靠墙的里面,他在外面。他说怕我掉下来。他用细细的胳膊搂着我,让我枕在他单薄的肩膀上,实际上很硌人,肩胛骨的棱角顶着我的太阳穴,不太舒服。但我知道他拼命想表现他的男子气概,他能照顾我、让我依靠、让我枕着安心睡觉的本事。关了灯之后,他的下巴顶住我的头顶,我能感到他的呼吸一点一点变得均匀,似乎带着一种幸福的节奏睡着了。睡前他就说了一句:“咱俩终于当一回两口子。”
这话我印象很深。不过要是不回忆的话我也想不起来。随后我也睡着了。我是个睡眠很好、要求很低的人,在哪里都能睡着,只是入睡时间长短的问题。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像做贼一样,轻手轻脚地从那张单人床上挪下来,怕吵醒他。穿好衣服,推开他房间的门。
客厅光线很暗。两间卧室的门并排,出来就是客厅。我当时距离他妈妈大概一米。她就坐在饭桌旁边的折叠椅上。
光从她后背照过来。那女人像一座雕像,也很像一张剪纸。我是出于礼貌,很努力地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睛。我说了一句:“阿姨再见。”我看到她花白的头发没梳理整齐,连发卡都没带。眼圈有点黑,眼睛有点红。也许都没洗脸。可能她整晚都一个人不出声地坐在这里,一直就在等这一刻。
她就那么看着我,一言不发。
她没动。嘴唇没动,眼珠子没动,身体轮廓没有一丝一毫的移动。
从那以后,无论林子怎么要求,我坚决没再去过他家。他好言好语地跟我说了几次,我都拒绝了。我们可以找小旅馆,便宜的那种。我不想有人再像那个女人一样盯着我。
买PS游戏机是一九九六年底,冬天。
鼓楼大街是北京传统的游戏机店聚集区,至今仍然是,虽然实体店已经不多了。我们一起去。林子事先去银行取了钱,那个年代没有电子支付,全是绿色的百元票子。他从鼓楼大街的自动提款机上取了二千五,他说他就这么多钱了,都取出来了。
到了店里,他从兜里掏出那沓钞票,蘸着口水一张一张地点,游戏机一千七百五。我站在他旁边,看着他手指上的口水沾在票子上,心里有些嫌弃。跟农民似的,我当时想。
店主当着我们面拆封,把游戏机接到电视机上测试。送了一张游戏盘,我记得是山脊赛车,当年PS首发护航游戏,南梦宫的街机名作移植版,3D效果惊人。我蹲在电视机前面看画面跑起来的那一刻,整个人都亮了。我回头看了一眼林子,站在我身后,他一点游戏也不懂,但看着我兴奋的样子,咧着嘴也笑了很久。
他不在乎游戏机什么样,游戏什么样,他在乎我,那一刻的感觉是真的。
他告诉我这是他三个月的工资,我听到了。但当时来不及对他道谢,来不及想他该怎么面对他妈。全部注意力都在游戏机上。
一九九七年五月,买了游戏机后没几个月,我毕业了。
回家,准备工作。在之前的人才市场招聘会上签下了一个大型国营建筑公司。然后我就在家高高兴兴玩了两个月游戏,没想起林子这个人。七月份返校取毕业证的时候,也没想着见他。也许是故意的,也许不是,我记不清了。
呼机每天响两三次。持续了一个礼拜。每次的留言都是同一句话:请速回电,后面跟着他单位的电话号码,他家没有电话。我在此之前跟他说过了。我说我要毕业,要回门头沟,和他太远了,可能没办法再见面。他是知道的。
我一边看着呼机上的留言,一边内疚。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理由回去见他,也不知道打电话该说什么。那个年代交通不便,我坐公交地铁去见他,加起来要两个半小时。可是,见了面又能如何呢。坐在土城公园里面聊一会,然后再花两个半小时回家吗。
呼机响的时候,我正在家里客厅坐着,手里攥着游戏手柄。屏幕上正跑着山脊赛车的弯道,引擎声嗡嗡的。腰上的机器突然震了一下,嗡嗡两声,屏幕亮了。我低头看了一眼——请速回电,后面是那串我已经能背下来的号码。我把机器翻过去,屏幕朝下,扣在沙发垫子上。手柄重新握紧。赛车冲出了弯道。
第二天它又响了。第三天又响了。每一次都是同一个号码。每一次我都是看一眼,然后放下。到第四第五天的时候,我甚至不用看就知道是谁。那个号码已经变成了一个声音——不是电话号码的声音,是一个人在电话那头等着的声音。我能想象他站在宾馆前台的公用电话旁边,手指攥着话筒,听筒里传来“已为您转达加急信息”的寻呼小姐甜美声音,然后他挂掉,过一会儿再呼。
一周以后,呼机再没响过。
我再没去过土城,再没见过他。至今没有。
那张照片是他刚认识我不久的时候塞给我的,那时候我还没答应给他当男友。他热情地塞到我手里的,说了一句:“你看着看着就喜欢了。”
他知道我现在不喜欢,知道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喜欢。但还是塞给了我,还附了一个愿望,也许看得够久,就会喜欢。
林子现在应该六十多了吧。一个瘦小的老头儿。如果他能看到这篇文章,我想他大概还会像年轻时候那样咧着嘴冲我笑,鹰钩鼻子一抖一抖的,还是那个调子:
“呦~你还记得我啊,这小脸蛋儿还那么嫩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