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老喜叔

半生列传
收录于《半生列传》

偶尔被想起

词曲:安远 · Synth Pop · 中速

收录于概念专辑《半生列传》——每个路过我生命的男人,一篇故事,一首歌。查看完整歌词与更多作品 →

手机响了一声。

屏幕亮起来,顶端弹出一条推送。小蓝软件的提示框,两个字,“你好”,发送者的名字是“喜老喜叔”。

我没有急着回复。右手食指点进他的主页,往下划着看了看。没有动态,相册是空的,头像也是一片灰白,像那种刚注册、还没来得及填的默认图。关注列表五十多人,粉丝六十多人,不咸不淡的数字。资料栏里填着:31 岁,178,65 公斤,偏 1,距离 4.01 公里。

我盯着那个“4.01”看了几秒。

这个距离,要么他在父母家,要么他在某个酒店,刚约完,还没走,无聊地刷着附近的人。

我知道那是王俊。

没有照片,没有动态,连头像都是空的,但我就是知道。可能是那个身高体重的组合,可能是“4.01 公里”——这个数字刚好落在他可能出现的两个位置之间。也可能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直觉,一种身体记忆,像你在街上听见一个声音,还没回头,就知道是谁。

不同了。他以前叫“内蒙哥大帅”,还是个蓝 V 认证用户,现在只是个普通账号,名字也换成了“喜老喜叔”。这么土,这么直接,像一个人在征婚启事上写“本人男,爱好女”。当然,以前的名字也不洋气,但至少有那种年轻人才有的不知天高地厚。现在这个,像是一个中年男人在深夜里对自己说,“算了,就这样吧。”

标注也变了。以前写的是“1”,现在是“偏 1”。我不知道这一年多里发生了什么,谁让他从笃定变成了含糊。当然,我也无需知道。

我开始回复。

“你好。”

对方几乎是秒回。“在哪儿啊?”后面跟着一个“嘻嘻”的表情。

“一中这边。”

“我们不远啊,我在八中这边。”又一个“嘻嘻”。

他看起来并不在父母家。八中和他父母家是两个方向。

接下来的对话,他几乎每句话都带着那个“嘻嘻”的表情,让自己看起来很友善,很可爱。我想起以前的他,发消息从不带表情,偶尔发一个,也是那种很克制的微笑。现在的他,像是换了一个人,或者说,像是决定要做那种“在软件上很会聊天”的人。

“我们换个照片啊?”他问。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屏幕上闪过一张图。是他,但只闪了一下,就被他撤回了。

不过那三秒足够了。

是他,但也不是他。胖了,脸上的肉明显多了,下巴和脖子的界限模糊了,那道曾经锋利的下颌线不见了。他笑起来还是温和的,眉眼还是斯文的,但那种又帅又酷、棱角分明的少年感,已经像被人用砂纸打磨过一样,钝了。胖得挺快,可能也再瘦不回去了,像绝大多数体制内的男人,过了三十,代谢慢下来,应酬多起来,肚子先鼓,然后脸也跟着圆。

屏幕上传过来一行字:“怎么,不喜欢啊?”后面依然跟着一个嘻嘻的表情。

我没有立刻回。

我想起以前在附近见过这个名字,他也几次查看过我,但都没有互相说话。那几次,我猜他看见了我的名字,但没有点开。或者点开了,但没有认出来。

那这次,直说了吧。

“你是认识我的,我住在某某小区,还记得吧?可能是你不喜欢我吧,后来没联系了。”

对面沉默了一分钟。

手机又亮了。

“哈哈,我想起你来了,我们还有微信吧?”没有表情包,没有“嘻嘻”,就是这行字。

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

他想起我来了。不是“认出来”,是“想起来”。这两个词的差别,我分得很清楚。认出来是眼睛的事,想起来是脑子的事。他没有认出我,但他想起了我。这比没想起更让我难受,因为它证明了一件事: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需要被“想起”的人,不是一个被记住的人。

“有,我没删。”我打字,“祝你一切顺利,一切都过去了。”

发送。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遇见王俊,就是在这个蓝色软件上。我刷到他的照片,那是一张侧脸照。阳光打在他的面颊上,轮廓清晰,鼻梁挺拔,下颌线锋利得像一把刀。

我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很久。

这个人,有点像我的初恋。五官对不上,就是那股劲儿像——年轻的、不可一世的、让人想要靠近又不敢靠近的感觉。但初恋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我不确定自己还记得他当年的样子。也许不是像,只是我太想见到一个“像他”的人了。

他二十七岁,体制内工作,已婚,没孩子。这些标签贴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完美的幻象——干净,安全,有素质,且不会粘人。

我叫他“小朋友”,他叫我“大叔”。这个称呼让我愣了一下。上次有人叫我“哥”是什么时候?五年前?十年前?我不记得了。现在,我是“大叔”了。

我们开始聊天,从工作聊到生活,从健身聊到电影。他很会聊天,那种恰到好处的幽默和若即若离的暧昧,让我找回了久违的恋爱感。我知道这很可笑,快四十的人了,还在为一个陌生人的几句话心跳加速。但那种感觉是真实的,真实到我可以骗自己说,这就是爱情。

有一天,他发了一段自拍的小视频。视频里,他站在阳台的光线里,对着镜头做了个飞吻,配文是:“给你专属的。”

我把那个视频看了几十遍,直到手机没电。然后我从抽屉里翻出一个本子,写了一句话:“阳光落在你面颊那一侧,我只见半边天亮。”我合上本子,觉得自己很好笑。一把年纪了,还在为一个陌生人的飞吻写诗。但那个夜晚,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恋爱了。

他的名字和我的初恋同名不同姓。那个飞吻视频里的阳光感、初恋感、男友力,满满地溢出来。那个瘦削的侧脸,和我的初恋一模一样。

这就是我把他供上神龛的原因。


神龛是什么时候塌的?

也许是他开始若即若离的时候。高兴了发几张自拍,不高兴了几天不回消息。我知道自己在他眼里,就是个无聊时的消遣。

也许是某个周末,我在超市看见他和一个女人走在一起,女人挺着大肚子。他推着购物车,正低头跟女人说着什么,脸上带着那种我从未见过的、属于丈夫和父亲的温和笑容。我的脚步停住了,下意识地想躲到货架后面。

也许是他开始撒谎的时候。我在软件上查了他的位置——那是我从上一段关系里学来的坏毛病——定位显示他在一家宾馆门口。我问他是不是来呼市了,他说“嗯,出差,需要一点住宿发票报销”。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我开了房,但我不是一个人,你也别多问。

也许什么都不是。也许神龛从来没有塌,只是我自己慢慢走远了。

这段“网恋”没撑过一个月。我开始失眠,凌晨十二点半,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我从浅睡里惊醒,之后就再也没睡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名字在浮沉。

我承认,我做错了一件事——我在软件上查了他的位置。那是控制者的本能,也是我在上一段关系里学来的坏毛病。定位显示,他的头像停留在一家宾馆门口,距离我的公寓三公里。

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理智告诉我,应该把手机摔了,把这个人拉黑。但我没有。我的大脑启动了双重思维的机制,把那些不该看见的画面从脑海里删掉,把那句“想你了”放大,再放大。我去想他第一次吻我时嘴唇的温度,去想他靠在我肩膀上时头发的洗发水味儿。我告诉自己,他是有苦衷的,在婚姻里不幸福,是真的爱我的,只是受困于现实。

我用手背抹了抹眼睛,拿起手机,回复道:“刚看完书,也在想你。早点休息,别熬夜。”

然后不出意料地,渐行渐远,没有道别,就是,走远了,看不到了。


昨晚,当我看到那张没有下颌线的照片时,我给自己的理由更充分了。

他不再是那个我曾经神魂颠倒的阳光瘦削少年了。他和大众一样,渐入平凡。那么,在我之后如果能想起来的时候,也不会再摆到神龛里面了。他和别人,众人,没什么区别,不值得我留恋,不值得我仰望,不值得我记住。

当然,这话说得有点狠。但昨晚的我,确实需要这样。


“哈哈,我想起你来了,我们还有微信吧?”

我看着这行字。

他想起我来了。不是认出来,是想起来。

我打字:“有,我没删,祝你一切顺利。一切都过去了。”

发送。

然后我把手机息屏,放在了客厅的充电位。转身进了卧室,盖上被子,对着床头的音箱说了一声“Siri,晚安”。灯全灭了,音箱里开始播放雨声。

睡过去了。